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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郭宏伟
6月30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暨烟台少审品牌发布仪式新闻发布会。会上,烟台中院副院长高素琴通报了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情况,烟台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武静正式发布了“法护航•益童行”少审品牌。
近年来,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的理念,认真履行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职责,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切实保障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目前,全市13家基层法院均已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并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杀害、伤害、性侵、拐卖、虐待等各类犯罪。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3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120人;依法审慎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审结刑事案件中未成年罪犯共计63人,总体呈下降趋势;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中,对未成年人被家暴、纠缠、骚扰及传播隐私的,依法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8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能动司法,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全市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加强与教育、妇联、民政、团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探索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制度、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等,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家庭教育缺失问题,依法及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8份,责令相关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全市法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16个,发挥指导站集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治宣传、权益保障为一体的功能,因案施策、多元保障,共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让家庭教育回归家庭本身。
积极探索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工作,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从“司法后端干预”向“司法前端介入”转变,对出现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行罪错分级,实施分类矫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是非观、人生观、价值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已设立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办公室15处,对存在轻度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处方式”把脉问诊,从源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发布会上,烟台中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武静发布了“法护航•益童行”少审品牌。烟台法院创新的打造“法护航·益童行”少审品牌,旨在凝聚起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和社会保护多元力量,对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等罪错行为进行源头分级干预矫治、判后回访关护帮教,全链条、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